关于组织专家录制健康科普短视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6

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精神,全面推进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充分发挥专家的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作用,打造权威的健康科普知识平台,经研究决定组织相关单位专家录制健康科普短视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指导单位: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山东省健康促进与教育学会

承办单位: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有来医生

二、工作对象

以山东省健康促进与教育学会各会员单位及各医疗卫生机构具备高级职称的专家为主要传播力量,面向全省居民及广大公众进行网络健康科普传播。

三、工作内容及形式

根据受众需求,重点围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15个主要行动的内容要求,组织选拔山东省健康促进与教育学会各会员单位及各医疗卫生机构中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相关专家录制系列科普视频,通过网络进行传播。

科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常见慢性病防治、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营养膳食、妇幼保健、骨骼健康、运动健康、心理健康、传染病防治、中医养生、应急急救等。

四、工作要求

(一)开展健康科普工作是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精神,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相关单位需指定专人协助做好专家推荐和沟通工作,请于2021年4月20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二)第一批医疗机构共计7家(名单见附件2),各单位根据专家推荐要求(附件1),结合本单位的专业优势和专家的专业特长,推荐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进行健康科普短视频录制,被推荐并最终入选的专家同时吸收为学会第一批科普专家库专家。

(三)山东省健康促进与教育学会成立健康科普短视频录制项目办公室具体实施,负责专家科普内容策划、视频拍摄、后期剪辑等具体工作,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协助做好工作衔接。

(四)无特殊原因,专家推荐确定后不允许更换。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园园               杨汝寒

电 话:  15169128056    15652545333

邮 箱:jiankangqilu@126.com

网 站:www.jiankangqilu.com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6699号


附件1:专家推荐要求

附件2:第一批医疗机构名单

山东省健康促进与教育学会

2021年3月29日


附件1  专家推荐要求

附件2 第一批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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