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为保障学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山东省健康促进与教育学会章程》和《山东省健康促进与教育学会会费收取标准及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我会决定收取2022年度会费,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和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学会研究,报相关部门批准,拟开展山东省健康促进与教育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点击下载 附件1 山东省健康促进与教育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附件2 关于山东省健康促进与教育学会科学技术奖科普奖项目推荐评审的有关说明
各相关医院: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对我国胸部疾病防治工作重点的要求,经学会办公会研究决定于近期成立山东省健康促进与教育学会胸外科学疾病防治专业委员会。为做好专委会成立筹备工作,现启动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点击下载附件1.山东省康促进与教育学会胸外科学疾病防治专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各分支机构、各部门:根据相关部门统一要求,遵循“谁举办、谁负责”和“一事一备”原则。进一步规范学会各类活动审批流程,规范会议操作程序,确保会议的质量和效果,结合实际工作经验,现对学会各类活动审批流程做如下规定: 点击下载 山东省健康促进与教育学会各类活动审批表
各有关单位 :山东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以下简称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由市、有关企业、高校社科联,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高校、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省级社科研究机构,省直部门相关负责处室向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奖办)申报。每个申报单位限报突出贡献奖人选和学科新秀奖人选各不超过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