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健康促进与教育学会监事制度

山东省健康促进与教育学会监事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监事管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会设立监事1名,监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最长任期不得超过两届。第三条监事在任期间原则上不得收取学会任何报酬。第四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不得兼任监事。第五条监事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有权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2020-08-08
山东省健康促进与教育学会理事会成员罢免、增补、更换规定

山东省健康促进与教育学会理事会成员罢免、增补、更换规定山东省健康促进与教育学会理事会设单位理事代表和理事。单位理事代表由理事单位派代表出任,拥有理事的全部职权并履行相关义务。为了保证理事会能按章程规定正常开展工作,特制订本规定。一、免除(一)凡违反国家宪法、法律,严重违反学会章程、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的予以罢免其学会职务;(二)理事及以上职务的罢免,须提交理事会表决。二、增补届内增补理事,由个人/单

2020-08-08
山东省健康促进与教育学会理事会成员候选人条件及产生办法

山东省健康促进与教育学会理事会成员候选人条件及产生办法一、候选条件(一)单位理事代表候选人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素质好;2、代表单位为学会会员单位,社会信用记录良好;3、严格遵守学会章程,执行学会决议;4、代表单位在全市健康教育或健康科普中具有一定影响和代表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协调发展,能够发挥行业示范作用;5、代表单位积极参加并配合学会及分会的各项活动,能够完成学会委托的

2020-08-08
山东省健康促进与教育学会理事会管理制度

山东省健康促进与教育学会理事会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理事会管理,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健康促进与教育学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理事会为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照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学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第三条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人数控制在会员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一以内。理事可连选连任。第四条理事会的职权

2020-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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